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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日,由市委宣传部、市文明办主办,兴安区委宣传部承办的《鹤岗市民公约》宣传月暨城市文明建设实践活动启动仪式在人民广场举行,市委常委、市委宣传部部长王洋参加。活动宣读了《鹤岗市民公约》与《鹤岗市民行为规范》,为优秀作品奖、优秀组织奖颁发证书,机关干部、交警、学生和志愿者代表联合倡议争做文明市民。现场设置12个宣传展台,六区与市直单位分别展示宣传产品和文创产品,开展系列文明宣传。志愿者们还深入辖区开展文明劝导等实践活动。此次活动旨在让文明约定深入人心,凝聚市民"文明共建"力量,提升鹤岗文明程度,共建和美家园。来源 鹤岗新闻联播
记者 丁辉 韩健 孙立佳
编辑 刘锐
编审 吕莹
监制 周虹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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